司法局:洪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信访纠纷
近日,阆中市司法局洪山司法所接到洪山镇人民政府信访办转交的关于解决村民张某诉四川杨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问题的信访件,知悉具体情况后,该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通过双方陈述了解,2014年以来,洪山镇沿河村集体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表决,将涉地农户自家承包地统一出租给四川杨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开发生态农业。在2019年3月份,涉地农户张某二儿子意外去世,按照农村习俗看坟地,正好选在张某已经出租给杨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35号园区的土地边上。当时经过镇村干部及派出所民警调解,张某同意给付5300元给四川杨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作为占坟面积上的7棵果树补偿。张某处理完二儿子后世,反过来认为本来就是自己家的地,为啥还要自掏腰包花大价钱买回来?这样岂不是亏大了,觉得自己遭受到了敲诈欺骗行为。于是,其5300元果树补偿款只付了1000元就拒绝再给,并以土地流转不合法为由经常到处信访。
调解会上,双方据理力争,司法所结合《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劝说,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一起多年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当事人现场表示息诉息访。
人们常说,信访工作是“天下第一难”。阆中市司法局洪山司法所以“对人民极端热情,对工作极端负责”的要求,在信访工作中用心接待,法理情并重,用情感化、用理说服、用法化解,化推为导,以疏代堵,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实际问题,使一件件矛盾纠纷迎刃而解,为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体现人民利益的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阆中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