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阆中市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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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阆中发布
来自四川
大阆中
1、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赵亚楠申请执行陈梅、罗淋跃民间借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梅,女,1987年3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同仁乡印钟寺村11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1302198703214328。
被执行人罗淋跃,男,1989年1月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洪山镇东庵村4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1381198901084515。
执行案号:(2025)川1381执1089号
执行标的:220,700元及利息未付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线索等,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申请人自愿为举报人提供1000元悬赏金奖励。
本公告发布后,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者到本院登记相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公告有效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联 系 人:唐法官
联系电话:0817-6421166
阆中市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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